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裁决
项目编码
285002
项目名称
产品质量申诉裁决
实施主体
省质监局
承办机构
产品监督处、稽查局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
2、《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51号)第五条。
实施对象
消费者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