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 | 对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154号建议的答复 | ||
| 索引号: | 000218130/2017-05354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365bet在线投注 | 发布日期: | 2017-08-22 |
齐秀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高防雾霾口罩质量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对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范围有严格的限定,针对除产品安全、卫生要求以外的性能要求制定的国家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考虑到防雾霾口罩产品的特殊性,省质监部门将积极建议国家标准委制定相关的强制性标准。
二、质监部门将按照《质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防雾霾口罩产品质量的监督。对于产品执行GB/T32610-2016标准的生产企业,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对于没有使用GB/T32610-2016标准的生产企业,督促企业完善相关企业标准,加强对防雾霾口罩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执法监管。
三、工商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大对防雾霾口罩类商品的抽查检验,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