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2017〕332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我省实际工作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快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工作
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未建成的设区市应加快进度,充分借鉴石家庄、承德等市的工作经验,将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在服务民生和安全监管中发挥的显著作用向本级政府详细报告,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各市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于2017年底完成本地的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工作。
定州市、辛集市由于电梯数量相对较少,可将电梯应急处置工作整体纳入到保定市、石家庄市的电梯应急处置平台。
二、完成电梯维保平台的录入工作
根据省局工作要求,截止今年年底,各市局要组织在本辖区作业的电梯维保单位完成电梯维保平台的录入工作并投入正常使用(已纳入省局对各市局的年度考核内容)。各市局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充分熟悉电梯维保平台的相关功能和使用方法,结合试用单位的使用情况,待电梯维保平台正式上线后,抓紧组织并按时完成电梯维保平台的录入工作。
三、做好电梯维保单位分级分类监管和公开发布工作
根据《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对电梯维保单位实现考核评价、分级分类并向社会公开是今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各市要加强对在本辖区作业的电梯维保单位的日常监管,在依据省局要求进行考核扣分的同时,充分发挥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电梯维保平台的信息化管理功能,更客观、准确地反映本地电梯维保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状况,与省局共同做好全省电梯维保单位的分级分类监管和公开发布工作。
请各市局按时汇总每季度相关工作并填写《2017年电梯安全工作相关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于季度末前3个工作日通过质监通报省局特种设备处胡倩。